信息来源: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12-07
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一)制定范围。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
(二)修订范围。现行有效地方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出修订立项申请:
1.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
3.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4.应当及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二、制修订重点
(一)围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制修订政务服务、社会保障、民政事务、营商环境等地方标准。
(二)围绕公共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制修订交通运输、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地方标准。
(三)围绕高质量发展,重点制修订装备制造、新技术、绿色建筑等地方标准。
(四)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制修订农业基础设施、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等地方标准。
(五)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点制定生态环境、节能环保、冰雪旅游等地方标准。
三、申报与审查
(一)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和申请,提交《黑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等相关材料,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归集和汇总。
(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按照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和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的地方标准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请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12月24日前将《黑龙江省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和《黑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及申报项目其他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报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报,视为没有。
联 系 人: 冉雪力
联系电话:0451—53779006
电子邮箱:acscjgj@126.com
附件1:黑龙江省2021年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docx